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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文章

我写《总裁的陷阱》 2008-08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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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改革开放以来,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,企业家不断涌现和成长,媒体和舆论造就了许许多多的企业家明星,社会各界也给予了企业家们很多的关注。 
   
  遗憾的是,对于企业家身边的法律问题,我们的社会所给予的关注还远远不够。对于专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们来说,即使他们注意到这个问题,也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。在这种情形之下,企业家难免会形成一种对法律以及律师的忽视乃至轻视的心理。客观上,我国许多企业家对法律的认识还很浅薄,对律师的重视程度还很低。他们缺乏对法律应有的尊重,缺乏律师忠言逆耳的必要提示,就很容易犯过于自信、盲目乐观甚至自以为是的错误,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正因如此,企业家盛极而衰、乐极生悲的故事仍在不断重复地上演着。 
   
  目前,我国许多企业家都还没有养成重大决策咨询律师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的习惯。他们思考问题、做出决策会习惯性地考虑到自己可资利用的各种“关系”以及可能获得的巨大利益,却往往会忽视法律的规定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,这就为自己设下了法律的陷阱,埋下了法律风险的伏笔。 
   
  俗话说,“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”。套用这句话,也可以说铁打的法律流水的“关系”。由此不难判断,法律和“关系”对于企业家来说到底哪个更为重要。 
   
  企业家经营、管理企业,自然有着各种各样的风险。企业家无论在经营上还是管理上的失败,其最大的代价不过是企业破产。然而,我们有众多的企业家并没有使得企业破产,却最终使得自己的人生“破产”。企业家涉嫌刑事犯罪身陷囹圄,这并不完全是企业家在经营和管理上的失败,而是企业家在法律问题上的最大失败。企业家在法律问题上的失败要远远大于其在经营和管理上的失败,其所付出的代价也必然要远远高于企业破产的代价。这种失败,也是企业家最最承担不起的代价。正如《第一财经日报》总编辑秦朔在《总裁的陷阱》序言中所说的:“企业家都会经历九九八十一难,会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,但是,他们不应该、也付不起--自由的代价,生命的代价,安全的代价。” 
   
  许多企业家,当他最为辉煌的时候,身边不乏达官贵人相助,律师并不能沾上边。然而,当他身陷囹圄的时候,那些曾经围绕在身边的达官贵人却唯恐避之不及,他只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律师的身上。此刻,即使律师有条件前往看守所会见,也往往有着许多的限制和无奈。律师即使拼出全身的本领,也大多都很难使得企业家恢复自由之身。许多落马的企业家直到此时才深刻地体会到法律的重要,才对律师的作用真正的有所了解。但一切都为时已晚。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呢? 
   
  全国政协常委高国才在《总裁的陷阱》序言中强调,律师是现代企业家不可缺少的智囊。事实正是如此。律师不仅是一种职业,更是一种素质,一种素养。律师的智慧,是企业家不可忽视的一种智慧。许多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家打过交道的国内企业家都知道,西方企业家无论进行谈判、起草或者签订合同、做出决策,往往都会咨询律师的法律意见,可见律师早已是西方企业家决策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智囊了。 
   
  我国走向法治的过程还有许多的路要走。现在的企业家对权力特别崇拜,与权力的结合也相当密切。然而权力对于企业家来说却是把双刃剑。它既可以使企业家上天堂,也可以使企业家下地狱。作为律师,对于企业家来说,则是企业家的保护者,是企业的防火墙,而不可能成为企业家的灾星。所以我认为应该呼吁企业家对律师要保持应有的重视和尊重。这也是我写作该书的动机和目的之一。 
   
  对于律师来说,我国目前可以代理诉讼的律师很多,但能够协助企业家以及各种当事人进行决策的律师还很有限。可以说,企业家的频频落马,也对中国律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。在向企业家提出18个律师提示的同时,我也希望我们的律师同行能够向社会、向包括企业家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更多的法律提示。只有如此,中国律师才能更好地融入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,也才能够更多地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。 
   
  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,我们可以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理论和理念,但在法律意识和法律实务操作方面,我们却不可能从国外引进现成的先进的东西来套用。因为每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以及法治环境都是独特的,是不可能复制其他国家的。因此,中国企业家和中国律师之间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、相互发展、科学分工、密切合作的局面的形成,还有待于中国企业家们和中国律师们共同努力和磨合。 
   
  《总裁的陷阱》集中了笔者18年律师工作以及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智慧。希望拙作能够在揭示企业家经营管理的18个法律陷阱的同时,也在撮合中国企业家和中国律师的良好合作和互动方面,发挥点抛砖引玉的作用。 

  (作者:王荣利,广东立国律师事务所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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